美國的對台政策      2019.11.23

1945∼2019

美國對台另-套政策台灣獨立 見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2.htm

 

(1) 1945.12.15 杜魯門:開羅宣言滿洲歸還中國。

 

(2) 1950.1.5杜魯門:開羅宣言是聯合聲明台灣應歸還中國。

Secretary of State Acheson’s Remarks Elaborating the Policy Respecting the Status of Formosa (Taiwan), January 5, 1950

I am having this conference this afternoon at the request and at the direction of the President for the purpose of going into the background of the statement which he made this morning on the subject of Formosa.

It is important that our position in regard to China should never be subject to the slightest doubt or the slightest question.

Now, what has that position been? In the middle of the war,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Prime Minister of Great Britain, and the President of China agreed at Cairo that among the areas stolen from China by Japan was Formosa and Formosa should go back to China.

As the President pointed out this morning, that statement was incorporated in the declaration at Potsdam and that declaration at Potsdam was conveyed to the Japanese as one of the terms of their surrender and was accepted by them, and the surrender was made on that basis.

Shortly after that, the Island of Formosa was turned over to the Chine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eclarations made and with the conditions of the surrender.

The Chinese have administered Formosa for 4 years. Neither the United States nor any other ally ever questioned that authority and that occupation. When Formosa was made a province of China nobody raised any lawyers’ doubts about that. That was regarded a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tments.

Now, in the opinion of some, the situation is changed. They believe that the forces now in control of the mainland of China, the forces which undoubtedly will soon be recognized by some other countries, are not friendly to us, and therefore they want to say, “Well, we have to wait for a treaty.” We did not wait for a treaty on Korea. We did not wait for a treaty on the Kuriles. We did not wait for a treaty on the islands over which we have trusteeship.

Whatever may be the legal situatio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r. Truman said this morning, is not going to quibble on any lawyers’ words about the integrity of its position. That is where we stand.

Therefore, the President says, we are not going to use our forc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 Formosa. We are not going to attempt to seize the Island. We are not going to get involved militarily in any way 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So far as I know, no responsible person in the Government, no military man has ever believed that we should involve our forces in the island.

Source: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1950-1955, Basic Documents, II (Washington, D.C.: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7), 2449, 2451.

 

(3)1950.6.27韓戰爆發後杜魯門說:台灣地位由對日和約或聯合國決定。

 

(4) 1971.7.9周恩來和季辛吉一見面就談開羅宣言台灣歸還中國。季辛吉同意。

 

(5)1972.2.22 尼克森周恩來北京祕約,承認「台灣屬中國,反對台灣獨立。

Principle one. There is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There will be no more statements made – if I can control our buracracy – to the effect that the status of Taiwan is undetermined.

Second, we have not and will not support any Taiwan independence movement.

 

(6)1972.2.28 尼周上海公報,「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7)1982.7.14雷根6項保證,對台主權5種版本。

    不正式承認中國對台主權。


1.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formally recognize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2. [T]here has been no change in our longstanding position on the issue of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3.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formally recognize China’s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4. Had not altered its position regarding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and

5. Has not altered its position regarding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8)2003.12.9布希温家寶以開羅宣言反對台灣公投。

2004-3-14 溫家寶中外記者會(摘要)。

3月14日下午,溫家寶應大會邀請,與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記者問: 您上一次訪問美國期間(即2003.12.9),您到底做了什麼讓美國改變這樣的政策?您是拿什麼嚇唬了美國呢?
溫家寶回答: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最終要靠中國人自己來解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一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中國對台灣擁有的主權,在《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也為國際社會所公認。

 

(9)2007.6.26美國國務院否認對台有主權或佔領。

 

(10)2009.10.6 美國軍事上訴法庭否認對台軍事佔領。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342096

2009-10-11 自由時報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日報導〕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的資料,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並沒有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國防部長蓋茲,而是以請願人身分要求美國政府頒布特殊救濟的強制執行命令,撤銷台灣政府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六日以沒有管轄權駁回陳水扁的請願案,而扁辦表示還要繼續努力。根據陳水扁律師李維向美國軍事法院提出長達二十四頁的請願書,陳水扁主張依舊金山和約,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國,仍在美國軍政府管轄之下。陳水扁聲明自己無罪,並稱判刑是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報復他,一切對他的起訴都是基於政治動機,只有適當組成的美國軍事委員會才有權審訊他。

請願書說,中華民國政府既是代理人,無權審判他,所以要求美國政府下令現任代理人,也就是現任的中華民國總統立即釋放他。

 

(11)2017.1.13川普告訴華爾街日報,要重新談判「一中」,亦即重新談判所謂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12)2017.2.7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假藉南沙,要川普去看開羅宣言接受一中政策。

http://world.huanqiu.com/weinxingonghao/2017-02/10087415.html

2017-02-08 13:49:00 人民网

2017年2月7日,外交部長王毅在坎培拉與澳大利亞外長畢曉普舉行第四輪中澳外交與戰略對話後共同會見記者。澳大利亞記者詢問中美是否會在南海發生軍事衝突、中方有何資訊希傳遞給美方。

       王毅應詢表示,我只想給美國朋友一個建議:重溫一下二戰歷史。從人類歷史長河看,二戰結束到現在並不算太久遠。作為二戰的勝利成果,《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確規定,日本必須將所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其中就7包括南沙群島。1946年,當時的中國政府是在美國方面的協助下公開依法收復被日本侵佔的南沙群島,恢復行使主權。後來中國周邊一些國家以非法形式佔據部分南沙島礁,這才產生所謂南海爭議。對此,中方始終堅持通過直接當事方對話協商,依據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加以和平解決。這一立場今後也不會改變。

 

(13)2017.2.9 王毅放話後才兩天,川普承諾習近平遵守「一中」,亦即所謂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外國態度

 

  1996年中國飛彈打到基隆和高雄,媒體都說,外
國如何支持台灣,事實上只有民間支持,官方都噤若
寒蟬,只有新加坡政府除外,因為它怕馬來亞有樣學
樣。

  為什麼會這樣?這和惡化中的台灣地位與局勢有
關。外交上,認為(還不是承認)台灣屬中國的國家
1951年只有2國,1972年:至少62國,1991年:62國以
上 1992年9月:83國,1992年11月:101,1993年:
103,1995年:137國以上,1996年:158國,1998年至
2000年:163國以上。既認為台灣屬於中國,中國打台
灣當然是內政問題,當然不宜說話,媒體宣傳外國支
持台灣,雖有益於提振民心士氣,但也隱瞞了真象,
使台灣人以為,民主、執政、公投就可出頭天。

  台灣的國際地位為何惡化?問題當然很複雜,然
而理出頭緒之後就會發現,其實是中了中國的惡宣
傳。從1950年起,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在
國際上,以開羅宣言為幌子,聲稱戰後台灣已交給中
國。但台灣人沒有反駁,有人還說,開羅宣言只是一
個宣言,沒有法律效力,可以不理,所以更加沒有人
反駁,因此,被認定為默認。 1994年開羅宣言就被查
出無人簽字。可是又有人說,國際只講強權,不講法
律,你查出是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有什麼用?所以,不
管開羅宣言沒有法律效力,或無人簽字,都無人在聯
合國提起,讓中國坐大,台灣像小媳婦。所以,台海
問題看似很複雜,其實有脈絡可尋,看看外國根據什
麼看待台灣主權,就知道如何解開台海之結。

  結論是,要求聯合國審閱當年相關的國際協定,才有可能解決。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
   教授。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
   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共10年。現為台
   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Fax:08-753-6335
 

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態度

  李登輝、郝柏村、連戰這些有頭有臉的人都說,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之後台灣就是中國的。而且,
據說台灣的大學聯考和高普考也以開羅會議為題目,
考過好幾次。台灣屬於中國好像是真的。

●李登輝:
1.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日,在國民黨計劃幹部會議
 中,事先未準備講稿就脫口而出說,「台灣地位未
 定是開玩笑的說法,台灣是中華民國領土,從歷史
 和法律來看,我們有充分理由駁斥台灣地位未定的
 不當言論」。同時他也拿出英文版的開羅宣言做為
 證據說,你們看,宣言上不但說台灣要歸還中國,
 而且是歸還The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
2. 一九九三年九月初,民進黨外交部主任楊黃美幸表
 示,李登輝在會見參加該黨國際會議的外國學者時
 指出,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只是放棄對台主權,
 並沒有把台灣歸還中國(因此,台灣地位未定)。消息
 見報後,「總統府」發言人戴瑞明急忙澄清,在一
 九九三年九月十一日,他說,李登輝講的是,自開
 羅宣言以來,台澎金馬就歸還中華民國,並未提及
 任何有關台灣地位未定論等問題。

●郝柏村:
1. 在他擔任「行政院長」任內,答覆「台獨」質詢無
 數次,他總是說,自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以後
 台灣就是中國的。
2.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立委」彭百顯質詢,
 題目是「以經濟觀點提出統一,是在促使台灣走向
 災難、毀滅的不歸路」,他主張台灣應該獨立。郝
 柏村反問彭百顯:台灣獨立,美國、日本會承認我
 們嗎?根本不可能嘛!將根本不可能的當做可能,是幻
 想,這是台獨的病根所在。郝柏村同時說,如果台
 灣獨立中共不以武力打我們、美國會承認、且可依
 此進入聯合國,他也贊成獨立。

 ○郝柏村有條件贊成台獨,這些條件現在都已實現
  1.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江八條」反對外
   國搞台獨,不反對台灣搞台獨:江八條的第四
   點,「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
   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
   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

  2.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五日美國務助卿羅德指責,
   「台灣不想成為獨立自由的國家」,「不想與
   美國建立正式關係」,「想和中國統一」。

  3. 中國對台主權的依據-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波茨
   坦宣言一人簽字的真相已被揭穿,用台灣的名
   義進人聯合國,各國已無反對的理由,只等台
   灣人去推動。今2000年8月28日台灣國臨時政府
   在中國自稱的神聖領土高雄成立,沒有任何國
   家阻撓,當日就向聯合國申請加入成為新會
   員,也沒有被拒收,恢復台灣主權已經踏出第
   一步。
●連戰: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日,答覆「台灣法律地
  位未定」,作者委託邱連輝的質詢時說:「開羅
  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已明白將台灣之領土主權屬於
  中華民國,係無可否認之事實及主張」(詳見本網
  站 www.taiwannation.com.tw「開羅謊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態度


  這個國家從未統治過台灣,向來以傳統的國際法
繼承中華民國,當然也想偷取台灣主權,中共高幹像
周恩來、江澤民等人,都和國民黨一樣以開羅宣言、
波茨坦宣言為依據,咬住台灣不放。例如:
1. 周恩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在舊金山和約簽訂(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台灣正式
 從日本分離的前夕,發表抗議聲明「(和約)草案破壞
 了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中的協議,只規定日本放
 棄對於台灣和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關於台灣和澎
 湖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議一字不提」,「中國
 人民在任何時候都不放棄解放台灣和澎湖的神聖責
 任」。
2. 周恩來(一九七一年):
 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美國國務院聲明台灣地
 位未定, 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只是同盟國暫時意
 向的聲明,從未正式實施。周恩來接受「亞洲學
 者」訪問時說,「二次大戰期間,開羅宣言和稍後
 的波茨坦公告,都表示台灣應該交還中國,一九四
 五年日本投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已經準備接受
 台灣的歸還中國」。
3. 胡耀邦(前中共總書記)一九八五年五月十日談話:
 陸鏗問:美國賓州大學政治學教授張旭成前年訪問
 過你,後來在「新聞週刊」發表了一篇文章,說當
 你們談到中國的統一問題時,你曾經說要在一九九
 一年解決台灣問題。他曾問過你,為什麼要在一九
 九一年呢? 他說是你說的:從馬關條約到開羅會議是
 四十八年,從開羅會議到一九九一又是四十八年。
 後來你又否認說,你沒有講過這個話。
 胡耀邦答:我沒有否認過啊!我在什麼地方否認過呢?
 我也沒有看過那樣的報導。
4. 江澤民、錢其琛: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發表對台白皮書,強調台
 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為
 「中美英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指出,台灣、澎湖歸
 還中國,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中美英三國簽
 署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
 施」。
5. 江澤民、錢其琛:2000年2月21日發表「一個中國政
 策白皮書」,聲稱1943年12月,中美英3國政府發表
 (已不敢再用「簽署」二字,改用「發表」)的<開羅
 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台
 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1945年,
 中美英3國共同簽署、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
 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檢驗中國對台主權的文件

國際法學者說國際「宣言」有三類:
□第一類是宣傳文件,沒有法律效力。
□第二類是政策聲明,也沒有法律效力。
□第三類等於條約,有法律效力,但須有協
 議,有簽字,有實施細則。


  彭明敏的學生連戰、丘宏達都把開羅宣言歸為第
三類,這樣,中國統治台灣才有法律依據。而彭明敏
本人卻把它歸為第二類,因此中華民國實為非法政
權,因此師生論戰一、二十年,但台灣還是在中國政
權手中。
  如今,我們發現了前人所不知的祕密,可以正確
的為這兩個宣言定位:

●開羅宣言是黑函:
1.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廣播出去的文稿,標題叫做 
 「新聞公報」,不是「開羅宣言」。世界上也沒有
 一張叫做「開羅宣言」的文件。
2.這張「新聞公報」上無人簽字。
3.邱吉爾親筆劃掉文稿上「利用中國及東南亞進攻日
 本」這些字表示不同意(無協議)。
4.台灣何時、如何還中國沒有註明(無實施細則)。
 由上可知,所謂的「開羅宣言」,只是用來發佈新
 聞的文稿,發稿人是誰也不清楚,因為沒人簽字。
 它不但不是一個條約,也不是政策聲明,做為一個
 宣傳文件更是勉強。以台灣的選舉術語來稱呼,沒
 有簽字,用來傷害對方的宣傳單叫做黑函。開羅宣 言是名符其實傷害台灣主權的黑函。

●波茨坦宣言是偽造的文件:
1.因為世界上沒有開羅宣言,而波茨坦宣言第八條規定
 「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領土 限於四大
 島」前半段變成無法實施。所以美國國務院在一九
 七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宣稱,「開羅宣言,波茨坦宣
 言從未正式實施,台灣地位未定」,得到了新的註
 腳。但事實上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等於舊金山和約的
 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使台灣適用聯合國憲
 章第76、77兩條,託管、自治、獨立。
2.宣言的原稿表示,邱吉爾的西係由杜魯門代簽,並表
 示邱吉爾事先授權,但查遍所謂的授權書,找不到
 一個「授權」的字樣。波茨坦宣言也是一個未經協
 議,只有一人簽字的「準黑函」。其意含雖要讓台
 灣獨立,對我們有利,但就事論事,法律上不得不
 承認有瑕疵。
3.事實上波茨坦宣言由杜魯門、邱吉爾兩人磋商。兩人
 之中一個沒簽字,共同宣言不成立。開羅宣言是黑
 函,波茨坦宣言若有效,其第八條要使台灣獨立,
 並非歸還中國。然而,世界上有很多重要人物,事
 先沒有查清楚,就糊裡糊塗把開羅宣言當做條約,
 要把台灣和中國送做堆,這是本世紀最荒唐的事,
 受害的是台灣,世界各國都一樣,希望讀者提高警
 覺,在國內外據理力爭,而不是如某些人說,這些
 宣言沒有法律效力,不必理會。假使我們不主動澄
 清,在外國人的心目中開羅宣言仍舊是條約,不是
 黑函,而吃虧的是我們自已。對波茨坦宣言也是一
 樣。

美國的對台態度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珍珠港事變爆發,美國對
日宣戰,積極爭取友邦聯合抗日。在中國,它選擇蔣
介石,以對抗日本人支持的汪精衛政權。

美、日外交戰的第一回合:
▲一九四二年十月美國廢除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及租
 界等特 權。
▲一九四二年十二月日本以同樣條件,開給汪精衛,
 並要汪赴日,商討中國對英美宣戰的文告。

美、日外交戰的第二回合:
▲一九四三年十月三十日,美國在莫斯科宣言中,力
 捧蔣介石的中國使之成為世界四強之一。
▲ 一九四三年十月三十日,日本與汪精衛簽訂新約,
 規定汪精衛的中國以平等大國的地位參與大東亞共
 榮圈,等到蔣介石倒台,日軍就全數撤離中國。汪
 精衛聲望因此超前蔣介石。

美國以日本領土為籌碼使日本無法加碼
  經過兩次交手,美國並未佔上風。最後,在開羅
會議中,一般相信,美國以日本領土--台灣為籌碼,使
日本無法加價,意在幫助蔣介石壓倒汪精衛而贏得中
國人的擁護。這是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台灣歸還
中國」這幾個字不能刪除、也不能不廣播出去的原
因。雖是假話,只要中國人相信,目的就達到了。

  然而,就是因為宣言曾被中美英三國廣播出去,
誤導全世界,以為是簽署之後才宣佈的。別人不說,
連當時的美國副總統杜魯門,他也相美國在開羅宣言
中承諾了要把台灣「歸還」中國。

美國行政部門 
1.杜魯門總統: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對華政策演說
 提及,在一九四三的開羅宣言及一九四五的波茨坦
 宣言之中,美英兩國都承諾台灣、滿州歸還中國。
2.美國國務院: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指示駐外使
 節說,在歷史、地理、政治、戰略上,台灣是中國
 的一部份,在技術上台灣地位仍待對日和約決定,
 但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和日本投降書都要把該島
 歸還中國。
3.杜魯門總統:一九五○年一月五日再度發表政策聲明
 說,中美英三國發表的開羅宣言中,台灣應歸還中
 國。美國為波茨坦宣言的簽字國,該宣言規定開羅
 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
4.國務院:一九五○年二月九日在國會表示,若在台灣
 舉辦公民投票,建立一個非中國的政府,則背棄了
 美國尊重中國領土完整的政策。
5.杜魯門:一九五○牢六月二十七當韓戰爆發後第三天
 聲明,台灣的地位未定,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
 復,對日和約的簽訂,或由聯合國決定。顯然,美
 國對台態度因韓戰才改變。
6.中美協防條約: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簽約,第六條
 規定,「領土」一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
 與澎湖。目的在取悅蔣介石。
7.國務院: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宣佈,台灣地位尚
 未確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都是盟國暫時意向
 的聲明從未正式執行。
8.尼克森總統: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和周恩來發表
 上海公報,「認知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
 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不質疑此一
 立場」。
9.卡特總統: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和中共發表建交
 公報「認知台灣係中國一部份的中國立場」,比上
 海公報更進一步偏向中國。
10.雷根總統: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和中共發表聯合
 公報,繼續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保證不搞
 「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意即不搞台獨,不
 承認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分離的國家。比
 卡特的建交公報更不利台灣。
11.柯林頓總統:遵守三公報及一個中國的承諾。但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批准李登輝私人訪美。因
 為在美台灣的無名英雄,以開羅宣言無人簽字,台
 灣屬中國無依據為由,透過國會議員給柯林頓壓力
 發生了效果。1998年柯林頓卻發表三不,2000年又
 說,台海問題的解決,必須台灣人民同意。

美國立法部門 
1.參議院: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日批准舊金山和約,使
     台灣地位未定,而且不給中國。
2.參議院: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九日批准「中美協防條
     約」時加直但書,對約中第六條意含「台
     灣是中華民國領土」的條文做了規定,使
     它不得解釋為台灣法律地位或主權的修
     改。
3.參眾兩院: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通台灣關係法,使台
      灣不受中共攻擊及封鎖,並且否定行政
      部門「認知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主
      張。
4.參眾兩院:一九九五年五月以壓倒性決議讓李登輝訪      美,七月並決議支持台灣進入聯合
      國。2000年又有類似的決議。

美國司法部門 
  華盛頓地方法院判決:中華民國逃兵在美國要求
政治庇護,國民黨要求引渡不成鬧到法院,在一九五
九年十月七日判決,「台灣並非一個國家,它可說是
一個被中華民國佔有並治理的領土或地區,但未經正
式承認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日本的對台態度

日本立法部門
1. 眾議院:於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通過舊金山和
 約(承認台從日本分離,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6、77兩
 條,自敵國分離的領土交付國際託管,然後自治、
 獨立)。
2.參議院:於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批准舊金山和
 約。

  日本國會雖然通過舊金山和約,但是並不堅持和
約中台灣地位獨立的規定。它不像美國國會,在卡特
政府和中共建交時,立刻起草「台灣關係法」,以堅
持他們所批准的舊金山和約中,台灣不給中國的含
義。

  在已知的文獻中,我們看到,在日中建交後,日
本國會議員的質詢只關心日美安保條約中台灣條款是
否廢止,而不管台灣的地位有何影響。(按:日美安保
條約是有關日本安全的條約)。

日本行政部門 
1.岡崎勝男外相:
 一九五二年五月一日,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答覆共
 產黨議員林百郎,「中華民國有沒有領土」的質詢
 時說:中國這個國家本來就有,現在新增台灣及澎
 湖群島。因為日本在波茨坦宣言中,承認台灣及澎
 湖屬於中國。
2.岡崎勝男外相:
 一九五二年五月十四日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說:中
 國雖是簽署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的當事國,因為
 沒有參加舊金山和會,因此另訂日華和約,暫以台
 灣、澎湖為對象。
3.小訽善太郎外相:
 一九六一年二月四日說,日本已在和約中放棄台
 灣,其歸屬問題應由國際協議決定。
4.池田勇人首相: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九日說,在法律上台灣不是中
 華民國領土,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台灣,其主 權問題未獲協議,該島不屬於任何國 家。
5.佐籐榮作首相:
 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答
 覆公明黨和民社黨書記長質詢時提到,「台灣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次日,在參議院的院會上
 再度表示,日本對台灣的地位問題,沒有發言的立
 場,但從過去的原委(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來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可以充分瞭解。
6.田中角榮首相:
 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和中不建交,雙方在不同
 聲明上簽字。聲明的第三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首國領土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
 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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