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台灣當局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

偽造羅斯福談話竊據台灣


A. 國際認定中華民國是中國台灣當局:


(1)2021.11.16拜登在新罕布什爾州表示,台灣獨立要自己決定,他鼓勵台灣照台灣關係法來做。見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peeches-remarks/2021/11/16/remarks-by-president-biden-before-air-force-one-departure-11/


        照台灣關係法,中華民國是中國在台灣的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這5個英文字在台灣關係法共出現4次,1. 第15條「定義」,台灣一詞包括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2. 第2條「政策」,3. 第4條「法律和國際協定」,4. 第10條「台灣機構」都一樣,美國認為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的當局,不是政府,非台灣人的國家。


(2)2016.7.12海牙國際仲裁法院「南海仲裁」也稱中華民國為「中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可見中華民國非台灣人的國家是國際共識。
 



B. 中國台灣當局假造羅斯福談話記錄,竊取台灣


(1)1943年中華民國竊台開始付諸行動。6月18蔣日記交代,要宋美齡向羅斯福說項。



(2)1943.6.25 宋美齡回電,羅斯福同意美中共用旅大台澎,亦即瓜分。但其後的開羅會議證明羅斯福並未同意:




(3)開羅會議 1943.11.23∼26



英國PRO國家檔案中的「開羅宣言」。

邱吉爾主張台灣由日本放棄,所以連「開羅宣言」的草稿也不留,英國官員只好剪泰晤士報來做檔案。


(4)1943.11.23 蔣在日記坦承「自苦不學英文,又無英譯高手為困」,並向羅斯福提出併吞台澎、滿洲(含旅順、大連),但未說羅斯福同意。
 



(5)1943.12.24 羅斯福爐邊談話On Tehran and Cairo Conferences只提到有討論,並未同意中華民國併吞台澎、滿洲。


(6)1945.6.13蔣日記抖出真相,在1943年11月的開羅會議,羅斯福不同意中華民國併吞滿洲台澎:「余在開羅本已與羅斯福約旅順與美國共同使用的諾言,但彼當時未有明白接受的表示」。「而羅在黑海會議(雅爾達會議)意見,俄可租借旅順」。
 



(7)可是不懂英文的蔣介石,以為1943年11月26日完稿的新聞公報(即所謂的開羅宣言),因是美英中3國同意,蔣就認為是共同宣言,寫在1943.11.28的日記等,自稱是空前的外交成功。事實上,它只是個概括之聲明(general statement],並不同意中國併吞台灣滿洲,蔣介石不懂英文,又無英譯好手,的確是。
 



(8)1943.12.2 中譯稿送到蔣介石手中,準備宣佈。宣言的第一段就自稱是概括之聲明,蔣起歹念,要想辦法騙!
 



(9)1943.12.2下午,蔣介石看完開羅宣言「概括之聲明」文稿,「決定發表方式」寫在他的日記:
 



(10)王寵惠偽造的羅蔣會談日誌早已做好,偽稱羅斯福同意日本竊取於中國的土地應歸還中國。而英文版羅蔣談話記錄則寫,羅斯福及蔣介石同意,台澎滿洲歸還中國。
 



王寵惠自重慶呈蔣介石關於開羅會議日誌 1943年11月(原件日期不詳)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一一對日抗戰時期。
 


Sourc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1)蔣介石操作的結果,次日(1943.12.3)中國報紙刊出的都是台澎滿洲歸還中國。例如中央日報、公論報。欺騙中國民眾。
 


(12)中華民國也欺騙台灣人。1944年在台灣空投傳單,把中華民國併吞台澎說成是「3盟國所抱之目的」。


(13)1945年8月二戰結束,麥帥發佈第1號命令,派中華民國來台接受日軍投降,事畢須撤軍囘中國。但蔣介石在當年9月貼出「布告台灣民眾文」,謊稱依開羅、波茨坦宣言的規定台澎應交給中華民國,要派員來台治理。從此竊據。


(14)美國因沒有開羅會議羅斯福與蔣介石對談記錄,從中國拿到偽造資料(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7.htm第20項,美國沒有開羅宣言檔案,向中國借,被騙,1956年還建檔)信以為真,1945、1950陸續發表根據開羅宣言滿洲、台澎屬於中華民國的言論,被各國引用,美國的一中政策也是以它為基礎(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4.htm 第4項),傷害台灣至深且鉅!



(15)蔣介石兵敗中國,抖出真相。1949.1.12 蔣介石電斥陳誠「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1949.6.20向麥帥哀求,寄生台灣是為反共,保證不遷都不流亡台灣,開羅宣言竊台真相大白。




「台灣陳主席(誠)。昨電諒達。刻閱報并承重要同志來談,對弟在記者席上談話皆多責難,實令中無言以對,且聞弟對何浩若許多主張屬其轉達在京同志,此種作風仍是過去一套,毫未有自反改過之意,殊為弟危也。若經過已往重大教訓而竟對如此之大失敗猶不反省,對於本身之處境亦不顧及,此不僅不能成為政治家,而且令人徒增悲歎與絕望也。須知此時何時,台灣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無忌,大言不慚乎。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今後切勿自作主張,多出風頭,最要當以中央之主張為主張,如對記者所言則與中元文告完全背反,使中外人士對弟有莫名其妙之感,務望埋頭苦幹,思過自責,再不受人嫉忌,力避為人指摘,則公私幸甚。中O手起 子侵府机」


(16)開羅宣言不是共同聲明,中國併吞台澎滿洲也不是共同目的,至今仍主張台灣屬中國者是因被中國收買?


1954年93金門炮戰,英國憂慮延燒它的香港,1955年1月28,英國找周恩來,周堅持開羅宣言確定了台灣的地位。4天後,起草「開羅宣言」的英國首相邱吉爾在國會明白表示,「開羅宣言」只是共同目的之聲明,併吞台灣是中國的意向,他不同意(按,檔案記載,在開羅會議他堅持台灣當然須由日本放棄(must of course be given up by Japan),見下圖及http://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1.htm第3項)。



1971年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争,當年聯大主要提案有阿爾巴尼亞等23國排蔣納毛案,及美國等19國的雙重代表案。辯論在10月18日開始,支持阿案者大多發言「台灣屬於中國」,有的更指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確認福摩薩屬於中國」(其實沒有),像阿爾及利亞、伊拉克、茅利塔尼亞、巴基斯坦、厄瓜多爾、獅子山、蘇聯、智利等都是。敘利亞還挑明,「杜魯門承認開羅宣言把台灣交還給中國政府」(詳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03.htm)。


無獨有偶,日本國會圖書館也把開羅謊言當做真話https://www.ndl.go.jp/constitution/shiryo/01/002_46shoshi.html ,有3個錯誤:


1. 開羅會議是1943年11月23日開始,它記為11月22。

2. 『開羅宣言』英美1943年12月1日發表,中國12月2日,比英美慢12小時。沒有同時、也不是同日發表。故紐約時報、泰晤士報都12月2日見報,而重慶大公報12月3日。

3. 它稱「満州・台湾・澎湖諸島の中国への返還」是『開羅宣言』「対日方針を協議」,完全錯誤。

美英不同意,所以『開羅宣言』第1段表明是概括聲明而非共同聲明或聯合聲明,第3段「滿洲台澎交給中國」不是「共同目的」。證據:起草人邱吉爾聲明及中國檔案英國主張由日本放棄;美國指為領土野心要求記於公報。


拆穿開羅謊言有助解決台海危機!

 


 

 

如何證明
中華民國竊據台灣

 

  因為中華民國對台灣沒主權,所以就利用課本、
媒體、公權力欺騙大眾和學生,謊稱1943年的開羅宣
言已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為其統治合法化。50
年來大家深信不疑,陳水扁也不例外,所以高喊中華
民國萬歲。
  
可是56年來,世界上從無1人看過所謂的開羅宣
言,因此,台灣國臨時政府在今年8月,兩度以掛號信
通知中華民國拿出開羅宣言,以證明它自己所說統治
台灣的依據確實存在。但至今它都不敢回答。
  
所以中華民國確實竊據台灣。台灣主權獨立有舊
金山和約和聯合國憲章為法律基礎,不容中華民國以
開羅宣言招搖撞騙。台灣人應立即要求中華民國退出
台灣、澎湖,以斬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纏,否則
會被中華民國害死。

中華民國是如何竊得台灣的?
以麥帥1號令混水摸魚而得!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發出
第一號命令,其第1條規定:「在中國(滿洲除外)、台
灣,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越南境內的日本高級將領
應向蔣委員長投降」。依照這個命令,蔣介石的軍隊
得以在中國、台灣及北越接受日軍投降。

麥帥1號令的真正內容是什麼?
中華民國在北越規規矩矩行使警察權
  依照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第1條規定,1945年9月
28日蔣介石的代表盧漢在河內受降時說:「中國軍隊
赴越目的為維護治安、保障和平,任務完,即行撤
退」。可見,麥帥1號令的內容就是維護治安行使警察
權,任務完就撤退。因此中華民國在當年的11月就從
越南撤軍回中國。
  在台灣見台灣人可欺,以警察權矇混統治權
1945年10月25日陳儀也是根據麥帥1號令來台受降,受
降後他竟說:「從今天起,台灣、澎湖已正式重入中
國版圖,置於中華民國主權之下」。聽了盧漢在北越
受降後所說,就知道台北受降是騙局。中華民國以警
察權竊取統治權,台灣人渾然不知。

麥帥第一號命令2∼5條條文 
  麥帥1號令除了第1條已在上面提及之外,其他的第2至第5條條文略述如下:
(2)在滿洲、北韓及庫頁島之日本將領,應向遠東蘇軍
 總司令投降。
(3)在泰國、緬甸、馬來亞、印尼、南越、新幾內亞、
 所羅門群島之日本將領,應向東南亞盟軍統率投
 降、繳械。
(4)在日本委任統治各島,琉球、小笠原及其他太平洋
 島嶼之日本將領,應向美國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投
 降、繳械。
(5)南韓日菲之日本將領,應向美國太平洋陸軍總司令
 投降、繳械。
說明:由麥帥1號令可以證明,若受降等於佔領,
則日韓今當為美蘇統治。正因為不是如此,所以美
蘇中早已從日韓越撤軍,台灣要求中華民國撤軍合
理合法。


佔久了就是中華民國的嗎?

  有人說,即使中華民國非法佔領台灣,都那麼久
了,非法也變成合法。這是中華民國的詭計切勿上
當!

  下列各例可以證明,中華民國軍隊佔領台灣雖已
數十年,台灣並不因此就變成它的合法領土。台灣人
應學習各國,要求撤軍,順便清除貪汙腐敗的兵仔。

立陶宛 1795年就被沙皇佔領,2次大戰時又被佔領,
   前後被佔百多年。但1990年立陶宛根據從美國
   國會所得到的德蘇瓜分立陶宛秘約(1939年)副
   本,證明蘇聯對立陶宛無主權而宣佈獨立,趕
   出蘇聯傀儡政府。蘇聯默認並讓它加入聯合
   國,並未在安理會審查立陶宛入會時,利用否
   決權予以否決。
香港 1842年起被英國佔領1997年卻被中國接管。
日本北方4島 1945年被蘇俄佔領,至今仍在催討。
伊朗 1946年1月19日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指控,蘇聯
  佔據其亞塞拜然油田要求調查解決。4月4日安理
  會表決通過,要求蘇聯撤軍。5月蘇聯就撤軍。
敘利亞、黎巴嫩 1946年2月4日向聯合國安理會告狀,
        謂英、法在其境內逾期駐軍。安理
        會在26日表決,要求英、法儘速撤
        軍,英、法就撤軍。

台灣國臨時政府 總召集人沈建德 作
 2000.9.15 Fax 08-753-6335
見 www.taiwannation.com.tw網站「政治內幕」第50∼56期新聞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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