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新聞第62號
要就用自己的 繼承中華民國再改國號實在危險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人的 台灣人怎可繼承使用? | 證據: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2758號決議 1.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 2.趕出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代表。
面對台灣險惡的前途,有人主張先求當選執政, 等拿到中華民國政權之後,才來改國號、制憲、用台 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等,軟索牽豬。但是,這些都不 是根本的辦法,而且有危險性。因為,台灣問題的中 心是主權問題,不是國號,或者是憲法等名稱上的問 題。主張改國號的人,他們的理由是,中華民國已經 是別人的了,不可使用。因為,1971年10月25日聯合 國的2758號決議,不只將蔣介石趕出聯合國,而且也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中華民國已經變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了,是中國的地方政府。
既然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地方政府,我們怎麼可以 去中國的地方政府執政,之後,又把中國地方政府的 名稱改成台灣,然後制憲、入聯合國呢?這樣做,不 會和身為中國中央政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糾纏不清 嗎?台灣不屬中國既然證據齊全,也有舊金山和約, 以及聯合國內利比亞等國獨立的決議做後盾,宣佈獨 立最乾脆,不必再和中國糾纏不清。何況糾纏越久對 台灣越不利。
現在阿扁當選了,民進黨先執政再台獨的諾言應 該實現了,然而事實剛好相反,不但不獨立反而有邦 聯的呼聲,其「副總統」以下,有3閣員承認台灣屬中 華民國,承認他們是中國人,台灣前途要台灣人自己 來了。 | |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