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新聞第55號

立陶宛揭發蘇聯竊據而獨立的實例



其步驟為(1)取得德蘇瓜分波羅的海3小國的證據,證明立陶宛非蘇聯的一部分,以國會多數宣佈獨立(同時正名),(2)宣佈獨立之後才舉行獨立公投、制憲。
 


這說明了獨立並非必須先公投,堅持公投誤台超過50年。


歷史事實:1939年立陶宛等3小國被德蘇瓜分(見附件)。

蘇聯謊言:稱立陶宛為俄援公投自願加入聯邦,屢次鎮壓自由、民主運動,屢次大屠殺。

獨立方法:1988年8月23日立陶宛找到被瓜分的證據,把它公佈引爆獨立運動。這次蘇聯有自知之明不敢鎮壓。

宣佈獨立及正名,美國支持 (1990年3月11日)

不經公投,根據被瓜分的事實由國會宣佈獨立。

原先不支持立陶宛獨立的美國(這和目前美國反對台獨公投相同)觀察兩週,見蘇聯無言反駁,老布希遂自動宣佈支持。

獨立、正名之後才公投 (1991年2月9日) 確定國名等。

加入聯合國 (1991年9月17日) 之後制憲完成 (1992年):

蘇聯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可否決立陶宛的入會申請,但不敢否決,讓它入會。

對台灣的啟示:中華民國以開羅宣言竊據台灣,一如蘇聯藉口立陶宛為錢加入蘇聯而竊據立陶宛。立陶宛拆穿蘇聯藉口獨立了,中華民國的藉口也被拆穿了,台灣沒理由不能獨立,只怕台灣人不向中華民國討回被竊據的台灣。

附件:

德蘇史達林希特勒密約「附帶議定書」1939年8月23日深夜在莫斯科簽字

(1)沿維斯杜拉等3條河為界瓜分波蘭,德蘇兩國短期內予以佔領。

(2)預劃第2期佔領的勢力範圍:蘇聯為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德國為立陶宛、維爾納。

(3)表態染指羅馬尼亞:蘇聯表示對羅馬尼亞有領土興趣。德國表示對羅馬尼亞有經濟興趣。


說明:

根據1939年8月23日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即上述蘇德密約)之「附帶議定書」,立陶宛劃歸德國勢力範圍。1939年9月底德國攻陷波蘭,「議定書」修改,立陶宛的大部分歸入蘇聯勢力範圍,隨後蘇軍進入立陶宛。1940年7月舉辦人民議會選舉,意在造成併吞立陶宛及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等3國的合法印象。蘇德戰爭爆發(1941年6月)後,立陶宛被德國佔領。1944年,蘇聯軍隊再度佔領立陶宛,並成立立陶宛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加入蘇聯。



立陶宛找到被瓜分的證據就宣佈獨立


宣佈獨立後接著正名、籌備制憲、公投,最後制憲完成(約2年)


立陶宛獨立可做為台獨範本,因為當它擺脫蘇聯獨立時,國際上大都聲明不支持。但是它在1990年3月11日宣佈獨立,次年9月17日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它是利用公投、蘇聯憲法、或蘇聯解體辦到的嗎?不,它是找到了被非法佔領的證據,以法理配合人民的意志,把蘇聯趕出立陶宛的。

因立陶宛第1個宣佈獨立而蘇聯不敢打,其他的共和國有樣學樣宣佈獨立,促使蘇聯解體。有人說是因蘇聯解體,立陶宛等才得獨立,這種說法非事實,目的很顯然是在潑台獨冷水。



把蘇聯非法統治的文件曝光做為獨立運動的第一步


1939年8月23日Molotov-Ribbentrop密約,蘇聯與德國將波羅的海3小國––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劃定勢力範圍、瓜分,1940年以武力佔領。立陶宛奮鬥了50年,起初武力反抗,無效,還死了30幾萬青年,佔總人口的10幾%。之後改採非暴力方式抗爭,訴求重點為自由、民主、宗教、人權,結果運動團體林立。這樣,又經過了將近30年,仍舊一事無成。因為蘇聯騙稱,立陶宛在1940年時生活困難,以成為蘇聯的一部分來交換經濟援助。戈巴契夫甚至說,立陶宛若想獨立必須先還錢330億美元。3小國被德蘇秘密瓜分,可是拿不到秘約做為證據,沒有著力點。至此,立陶宛人知道,面對野蠻的蘇聯,不釐清主權是無法建國的,所以只有認真找證據趕走蘇聯。立陶宛如此,台灣也應如此。



找到主權被瓜分的密約成功引爆獨立運動


1988年「立陶宛自由聯盟」從美國國會拿到了密約的副本,8月21日報紙把它曝光,而文學週刊則登了整個內容,證實蘇聯非法佔領、非法統治立陶宛。這一公佈,使蘇聯頓時傻了眼,手足無措。立陶宛人則在8月23日舉行「密約紀念大會」,藉此引爆獨立運動,而不是要求公投入憲、再由公民投票自決獨立。公投是1991年2月9日的事,當時立陶宛宣佈獨立已經11個月了,公投只是用來讓境內的波蘭人和俄國人為立陶宛共和國背書,決定性的工作是和蘇聯釐清立陶宛主權不屬蘇聯。由上述的例子可知,台灣建國運動若以公投為不二法門,或者排斥舉發中華民國非法佔領、統治台灣的事實,期待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獨立,則建國必然遙遙無期。這一點,從立陶宛獨立的經過也可得到印證。



立陶宛人不屑從蘇聯體制內獨立,台灣人卻趨之若鶩,想在中華民國體制獨立


蘇聯憲法第80條不但承認「共和國有權與外國建立外交關係、簽署國際協約、互派大使及領事、參加各種國際活動」,第72條也承認「共和國有權自由脫離蘇聯」,但是立陶宛拒絕利用蘇聯憲法獨立。因為他們知道,立陶宛既不是蘇聯的一部分,要獨立就自己獨立,為什麼要根據蘇聯憲法獨立?這是立陶宛聰明的地方,可是台灣人還存著在中華民國體制內獨立的幻想。



內政公投、體制內革命誤了台灣半世紀

 

在台灣,以公投為主流思考的獨立運動已超過半世紀,至今只完成了民主化、當了總統,但獨立建國一事無成。有些人甚至以為,中國願和台灣談判就證明台灣已事實獨立,若在中華民國取得執政權,改國號國旗國歌、制定憲法,台灣就是法律獨立,事實不然,現狀已經證明給我們看了。看看立陶宛,1990年國會選舉,獨派大獲全勝。3月11日就通過立陶宛獨立的法案並宣佈︰「為尊重立陶宛人民的意願,立陶宛共和國的最高議會議決並鄭重宣佈,在1940 年被外來政權所撤廢的立陶宛國的主權已經恢復,從今以後立陶宛又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這就是立陶宛的獨立宣言。這是何等的氣派,台灣「立法院」不多是台灣人嗎?總統不是台灣人嗎?台灣被非法佔領證據充分,為何還不宣佈獨立?連討回被竊領土的動作都沒有!




公投獨立最後才登場屬於錦上添花



1991年2月9日立陶宛公投,主題是「你贊成立陶宛成為一個獨立民主的共和國嗎?」,84.74 %的人民參加,贊成的有90.47 %,反對者6.56 %,有 2.96 %的廢票。由上可知,引爆立陶宛獨立的是,根據立陶宛被蘇聯強佔的事實,強力宣傳而奪得國會多數席次,再由國會決議並宣佈獨立。獨立宣言之後12天,原本不支持的美國總統布希也宣佈支持。從布希支持立陶宛獨立也可知道,舉發外來政權非法統治要求自己建國也是一種自決。所以,自決並不限於公投,台灣建國的方法也不限於只有公民投票一種。


––––參考林哲夫博士翻譯立陶宛獨立文獻


立陶宛與魁北克的前例說明,法理獨立可行公投獨立麻煩
立陶宛揭發蘇聯非法佔領,才能討回公道贏得國際支持
台灣獨立建國應向立陶宛請教,揭發中華民國非法佔領台灣

 

  日本既然已將台灣還給台灣,我們怎麼走自己的
路?根據對世界170幾國獨立模式的研究,獨立建國的
方法歸納起來有3種。亦即,用武力解決、或者是用人
權、民主、公投獨立、或者用法理趕走外來政權。

  立陶宛是人口只有300萬的小國,它的獨立,最初
用武力、人權民主公投這兩種方法,但是排斥以法理
趕走蘇聯外來政權。他們說,對鴨霸的蘇聯講理無
用。但是搞了48年都搞不出名堂,連獨立運動的檯面
大牌人物,都被蘇聯統治者收買,獨立的聲音幾乎消
失。就像我們目前的樣子,還要和中國談邦聯。

  最後,立陶宛有一批無名小卒出來,用法理的方
式,結果一年半就成功。為什麼運動領袖搞48年搞不
出名堂,無名小卒才搞一年半就成功?因為方法不
同,無名小卒的曉得揭發蘇聯非法佔領並鎮壓獨立運
動的罪行,向蘇聯討回公道,使全世界都支持立陶宛
獨立,而不是指責立陶宛是麻煩的製造者,這點,台
灣人應該學習。

  立陶宛人識破騙局,台灣人仍未清醒。1795年及
1940年立陶宛被蘇俄佔領,被蘇俄以假的法律依據、
歷史依據洗腦,使立陶宛人以為立陶宛公投同意加入
蘇聯,使立陶宛人以為立陶宛是蘇聯的一部分,國民
黨也使台灣人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統綱
領」就是證據。

  台灣被中國外來統治者所騙,和立陶宛被蘇俄統
治者所騙相同。1795年和1940年,立陶宛被蘇俄佔領
兩次,蘇俄也用假法律、歷史的模式,把立陶宛人洗
腦。使立陶宛人以為,1940年在蘇聯的控制之下,立
陶宛自願投票選出人民代表,組人民議會,同意加入
蘇聯。因此被全世界誤解,以為立陶宛自願成為蘇聯
的一部分,所以,被蘇俄統治合理合法。

  國民黨的教育,不也是在使台灣人以為台灣是中
國的一部分嗎?立陶宛的無名小卒,因為否定蘇聯統
治的合法性,一舉而使獨立成功,台灣人若曉得否定
中華民國統治的合法性,獨立也會成功,而且很快,
可能不必一年半。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上一篇〕 〔下一篇〕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 政治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