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以荷日時期糧耗標準計算,若台灣人非閩即客,則墾地糧產只能養活1成人 口: 滿清人口「民」「番」合計,而歸化較久的原住民也算「民」,視同漢人, 故從人口報告,無從知悉漢番各多少(見本網站新聞第16號)。但台灣族譜、學 者、文獻都說閩客是來台開墾,閩客來台若不開墾無以為生,故人口和所開墾 的土地甲數有必 然的關係,以所開墾土地的面積和扶養力,就可算出閩客人 數,進而分別出台灣人和中國人。 a. 閩客:依此做成的「台灣人口成長模型」(見下面附表),其結論大大出乎一般的 意料之外,台灣閩客很少,多是原住民。模型的作法是,以荷、日據台時期開 墾總甲數,除以荷據、日據時的總人口,得到每甲扶養力約為3.3人。再以這3.3 人,乘以滿據各時期的開墾總甲數,便得到閩客人數。可是這些人數,都僅佔 各時期總人口的一成多或者不到一成,推翻了台灣人非閩即客的說法。 b. 原住民: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中的原住民人數,係根據學者估計,荷據時平埔族 30萬,高山族20萬,用371年間(1624-1995)各時期的人口成長率算出,依此做出 模型,而算出1624年至1995年時平埔族、高山族、混血者、中國人在台各時期 的人口,結果得到,1995年時平埔族、高山族、混血者總共2006萬,佔總人口 的94.2%,純中國人124萬,佔5.8%。證明今日的台灣人只有5%不是原住民。 c. 中國人:根據「內政部」資料,蔣介石帶來的純中國軍民,女性僅20多萬,男 性60多萬,合計90多萬,能配出純中國種的,最多20幾萬對,其餘40多萬不是 無後,就是和台灣人結婚,後代血統溶入台灣,但意識上可能還認同中國。第3 代以後,中國意識應該就會消失。
「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之詳細說明,請參閱拙著 「台灣常識」第48頁,「第二節,九成台灣人有平 埔或山胞血統」。 台灣人口成長模型
統治者 | 荷 鄭 | 清 | 日 | 蔣 | 公 元 | 1624 | 1661 | 1683 | 1756 | 1782 | 1811 | 1893 | 1943 | 1956 | 1995 | 1成長率 | 0.7% | 0.35% | 1.74% | 2.1% | 2.165% | 2官報人口 | 66 | 91 | 190 | 254 | 603 | 923 | 2130 | 3累計墾田 | | 0.8 | 1.8 | 6.1 | 8.2 | 11.8 | 77.7 | | 4平埔族 | 30 | (38) | 41 | 69 | 81 | 99 | 133 | 315 | 412 | 951 | 5山地族 | 20 | 25 | 30 | 50 | 60 | 72 | 97 | 230 | 301 | 694 | 6中國人 | | 124 | 7混 血 | | 2 | 0 | 5 | 9 | 17 | 24 | 58 | 209 | 358 | (2)以滿清的歲食穀量計算法計算,結果也顯示全台均是原住民:上例係以荷日標 準計算,當時1甲地所生產僅夠3.3人食用。雍正時有墾地5萬甲(見下表),故僅 能扶養16萬人。但光是歸化番,至少60萬(見本網站新聞第16號人口奏摺或文末 解釋),可能有100萬,未歸化者還不算,這顯示,墾地所產僅夠小部分人口食 用,閩客之外尚有人不靠墾地生活,而是靠鹿場生活,且佔人口的絕大多數。 閩客人口很少,且多娶原住民,後代溶入台灣血統。 以荷日標準計算出來的結果如此,改以滿清的歲食穀量法計算,結果也是原住 民居絕對多數,漢人絕對少數,其算法及依據如下: a.「重纂福建通志」云:台灣官佃田園盡屬水田,(每甲)每歲可收粟50餘石。 旱田產量約6成。但是為了保持地力必須休耕,故每甲水田平均只能以25石 (50 ÷ 2)計算。 b. 若是新墾地,依1717年的「諸羅縣志」:「上者出粟六、七十石,最下者 亦三、四十石」,但第3年開始必須休耕,否則地力無法恢復。此事1764年 「重修鳳山縣志」有所記載:「土性浮鬆,三年後則力薄收少;人多棄其 舊業,另耕他地」。因此最高也只能以每年35石計算 (70 ÷ 2)。 c. 長期而言,清據時台灣的上等土地,每甲每年平均產穀在25石至35石之 間。扣除購買農具、副食及租稅,每甲每年可供食用者僅20至30石,平均 25石而已,下則水田更少,旱田最少,約6成。 d. 乾隆5年(1740)始有雙冬早稻稻種,一年兩穫,帳面上看來好像可增產一 倍,但事實不然。因為地力關係,一年一熟的土地3年就要休耕,一年兩熟 者,勢必提早休耕,所以,長期算來,每甲的收穫量差不多。1900年伊能 嘉矩的「台灣踏查日記」424頁中指出,有谷倉之稱的屏東一年兩熟,第1 季每甲可收12石谷,第2季9石,加起來,每甲年收穫量亦僅21石而已。可 見不管一熟或兩熟,從清據到日據,台灣的水田收成,每甲每年約20幾石 而已,旱田收穫更少。 e. 依據中國「歲食穀量」的說法,「人日食米1升」或「人一歲食米3石6 斗」。3石6斗的米以當時的稻谷去殼技術約需穀7石,亦即每人歲食穀7 石。「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以每甲扶養力3.3人計算,等於是每甲產量23 石 (3.3 x 7)以上,只有上則田扶養得起這麼多人,若是下則水田、旱田 就不可能了。可是當時的墾地旱田佔7成,下則水田至少1成,總共8成。 可見「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以每甲3.3人計算扶養力,只會高估閩客人 口,不會低估。台灣土地開墾歷年累積統計如下: 荷據時期 (1658年) 8,403甲 康熙23年 (1684年) 18,454 甲 康熙32年 (1693年) 26,450 甲 康熙49年 (1710年) 30,110 甲 雍正13年 (1735年) 50,517 甲 流失2,369甲 乾隆 9年 (1744年) 53,185 甲 乾隆20-27年 61,967 甲 光緒13年頃 361,417 甲 另說 425,241甲 日據第9年 (1904年) 777,850 甲 (來源:台灣文獻會) 雍正8年5月24日(1730年)南澳總兵許良彬的奏摺說:「台灣番社新舊歸化內 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每社男婦老幼多至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十眾」。依 此奏摺,「每社男婦老幼數十眾」的「數十眾」以最少的30計算,而「台灣番社 新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的「貳、參萬社」以貳萬社計算,1730年時 歸化內附的台灣原住民至少有60萬,估計應有100萬。根據前揭「台灣人口成長模 型」可算出,當時台灣的原住民總人口確有一百多萬,若以歸順者100萬人來計 算,到現在約有1,700多萬,加上未歸順者,及被融入台灣血統的中國血統,大約 有2,000萬左右,和現有人口數若符合節。台灣人不是原住民是什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