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國自古一邊一國

台灣自古就是獨立王國,一萬年前的高山族,7、8千年前的平埔族統治台灣、澎湖,比中國以黃帝起始的4,600年歷史多了一倍有餘。公元1624年荷蘭入台後台灣始有歷史記載,後世才知當時已有王國,拍瀑拉平埔族(沙鹿、龍井、清水、大肚Tatutum)為首,史家稱為「大肚王」,勢力涵蓋中彰投的貓霧拺族(Babuza)、雲嘉的洪雅族(Hoanya)、豐原、東勢的巴宰海族(Pazeh)及竹苗的道卡斯族(Taokas)等,亦即,從新竹到嘉義的平地,都是這個王國的範圍(見拙圖「台灣閩客尋根地圖」)。因中華民國外來政權企圖併吞台灣,滅國先滅史,所以學校不教,台灣人當然不知自己的歷史。可是,歷史是連貫的,荷人來時台灣既已有王國,荷人來前亦必有王國,只是沒有文字記載,但日本有。


名為反分裂實為搞併吞


1596年豐臣秀吉招降台灣,稱台灣為「高山國」;1609及1615德川家康派兵騷擾台灣,稱台灣為「高砂國」。日本大年表及傳說,1281年蒙古兵在大肚溪河口和拍瀑拉族及貓霧拺族「王國」作戰。可見,台灣、中國自古一邊一國,台灣歷史比中國悠久,何來分裂?最新的研究發現,台灣人的祖先是歷代台灣王國的子民,不是高山族就是平埔族,只因被鄭凊強迫漢化、年代久而自稱閩客認賊作父,血統上台灣也和中國沒關係(詳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5.htm)。日人在中國並未消滅其祖先,中國人猶不忘仇,中國人消滅台灣祖先屠殺台人,殘暴遠在日人之上,有尊嚴的人忘得了嗎?


先鬥臭毛澤東才能服人


4年前(2000年8月28日),台灣國臨時政府在高雄成立之前,情治單位傳話,若成立,將依國安法分裂國土治罪,並個別警告全台同志不得參與成立大會,否則抓人。本人回話,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何來分裂?中華民國根據開羅宣言主張台灣是它的,從未有人看過,若要抓人,先把開羅宣言拿來看看。結果台灣國臨時政府成立,沒抓人。最近該國教育部長證明,所謂的開羅宣言只是騙局。北京憑什麼判定台灣獨立為分裂中國?中國因為台灣富裕又可做為軍事基地,就偽造法律和歷史事實,訂定反分裂法,企圖一手遮天。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老祖宗不僅否認台灣是中國的,還要幫助台灣獨立,例如孫文、毛澤東、蔣介石、周恩來等(見拙作掛圖「台灣國家定位的理論和實際」)。毛澤東說:「如果朝鮮人民希望掙脫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枷鎖,我們熱烈支持他們爭取獨立的戰鬥,這點同樣適用於台灣」。————出處「紅星照中國」1936年7月1日,毛澤東答覆美國記者史諾的話。這段話新版書已刪除。周恩來說:「我們同情民族國家的獨立解放運動,我們不只協助朝鮮與台灣,也同情印度與南亞諸國的民族解放運動」。————出處1941年1月5日「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演溝。共產黨徒子徒孫若要訂分裂法,必須先鬥臭鬥垮老祖宗才能服人!


歷代府志:台灣不屬中國


另外,中國的「統一白皮書」、「一中白皮書」等證明台灣自古屬中國的方法是,古書記載中國人到過台灣、擄過人,例如:三國沈瑩的「臨海水土誌」、三國孫吳政權的「三國志孫權傳」、隋朝政府的「隋書東夷列傳」等記載擄其男女、載軍實而返。這是是海盜!若為中國一部分為何搶?不打自招!胡錦濤、溫家寶為垂涎台灣,假借古書製造台灣自古屬中國的說辭,本人卻從300多本中國古書中,輕鬆的找出了130多位古時皇帝、文官、武將、作家、歷代台灣府志編輯,他們卻異口同聲的說,自古台灣不屬中國!這些證人有滿洲人、漢人、福建人、日本人、美國人等等,從明末至民國,時間橫跨300年以上,顯見自古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古人老早就有共識,舉例如下:黃宗羲說【台自破荒,不載版圖】。鄭經說:【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渺不相涉】。康熙說:【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施琅:【台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雍正皇帝:【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沈葆楨:【台灣,始不過海外荒島耳】。連橫:【台灣固東番之地,越在南紀,中倚層巒,四面環海。荒古以來,不通人世】(詳見拙著「台灣常識」第5~30頁,或者上網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1.htm)。


中國憲定領土無台灣


1.中華民國:(1)民初「臨時約法」第3條載明「22行省,內外蒙、西藏、青海」不包括台灣。(2)民國20年「訓政時期約法」第1條「各省及蒙古、西藏」,不包括台灣。(3)民國25年5月5日五五憲草第4條原文「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郟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不包括台灣。(4)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實錄」第3頁記載,「領土變更不外2種;一為領土放棄,一為領土接收。前者如外蒙古獨立,後者如台灣收回,均係變更領土之實例」。但該國國民大會或立法院,迄今未對領土變更有任何決議,併吞台灣連自己的憲法都過不了關。(以上見文末附件1991年12月1日「屏東正論」拙文)。


中國已統一台灣不屬其中


2.中華人民共和國:(1)公元1931年11月中共通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第六條承認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可從中國分離。(2)公元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必須負責將人民解放戰爭進行到底,解放中國全部領土,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由此可知,中國人認為,1949年時的中國尚未統一,尚有領土必須解放。(3)公元1970年9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中國人民在1970年認為中國已經統一,而台灣不在其統治範圍,當然就是承認台灣非其領土。1982年的憲法發現了這個併吞台灣的法律漏洞,來不及修訂條文,趕緊在序言部分力謀補救,聲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可是明眼人一看,這個補救措施反而是侵台野心的表白。


中國力謀表白侵台野心


儘管沒理由,中國併吞台灣決不死心,2000年2月21日「一中白皮書」又宣告:「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的中美英簽署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如果臺灣當局無限期地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中國政府只能被迫採取一切可能的斷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今年(2004.9.15)它在聯合國又說了一次。如今中華民國教育部長拆穿了「開羅宣言」的騙局,北京唯恐再拖就偷不成台灣,下令加速反分裂立法,其動機非常清楚,名為反分裂實為搞併吞。胡錦濤若不敢在北京和台灣國臨時政府公開辯論,那麼,在聯合國如何?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2005-01-05【台灣日報】


附件

 


附件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也證明台灣不是它的領土


2000年4月25日中華民國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一○八三五○號令修正公布增修條文全文十一條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並提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複決同意,不得變更之。

說明:中華民國憲法自實施至今領土皆不含台灣、澎湖,即使其條文經數度增修亦未將台、澎列為領土。台灣、澎湖非中華民國領土,該國之憲法也證明無誤。